1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概念和条件(一)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为缔约合同而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强调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已经客观存在的静态结果。(二)合同的成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要约承诺过程完成第三章保险合同的订立2(二)合同的成立(续)1、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须向相对人(受要约人)发出;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内容须具体确定;须表明,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构成要件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须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须其内容未对要约作出实质性的变更;须在要约有效期间内作出;3二、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投保人填写和提交投保单;-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承诺:保险人审核投保单,同意承保;《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4三、保险合同的订立凭证-投保单和风险询问表-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或附加条款-保险协议书5第二节保险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和联系1、合同生效的概念-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成立只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不能解决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生效是在合同成立基础之上,另须具备有关要件;6(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和联系(续)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