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财政学第八章税收原理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节什么是税收•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标准,无偿地、固定地征收实物或货币的一种主要财政收入形式。–税收与国家的存在本质地联系在一起,是政府机器赖以存在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二、税收的特征–强制性:依法纳税、违法则受到制裁–无偿性:不向原纳税人付报酬–固定性:按预先规定的比例或数量连续性征纳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三、税收的作用–组织收入:筹集资金,组织收入是税收的基本作用–调控经济:越来越为各国重视和运用。–反映和监督:反映国民经济动态、监督企业经济活动、促进商品经济健康发展。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节税收术语与税收分类一、税收术语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税率、起征点与免征额、课税基础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纳税人•概念–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各种税都有各自的纳税义务人,它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种类–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相关概念–扣缴义务人:代国家征收机关向纳税义务人扣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税款的实际负担者。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二)征税对象•概念–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亦称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征税对象是构成税制核心要素–它体现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它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往往也是一个税种名称的由来。•相关概念–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征税对象与税源有时是相同的,如所得税;其征对象与税源均是所得–征税对象与税源有时是不同的,如财产税,其课税对象是财产,税源则是纳税人的收入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王雷主讲《财政学》,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税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了一个税种的征收广度。•它有概括法和列举法两种。•一个课税对象往往包括多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