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残疾人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帮助残疾人所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性质的工作,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康复社会工作。一般通过在机构和社区里对残疾入实施全面康复的系统性服务中开展。从事残疾人社会工作,既要崇尚专业的社会伦理精神,也要在专业理论的指导下利用社会支持网络为残疾人服务。在充分了解残疾人的困难与需求的基础上。运用各种专业方法和技巧,帮助残疾人落实有关政策,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此外,还要帮助残疾人提高社会地位和发挥他们的潜在能力与创造性。第一节残疾人社会工作概述一、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内涵(一)残疾人定义残疾是人类社会固有的现象。在中国古代,“残”是特指因伤致残,多数由人为的残害而发生,一般泛指外伤性损害导致肢体或器官缺损或功能丧失;“疾”则指生理或心理方面的病态。几千年来,“残”一直是与“废”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残疾人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迅猛发展,广大残疾人表现出自己的聪明才智,残而不废,为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残废”这个有否定甚至侮辱意味的名词才被终止。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许多地方“残废”这个词汇还没有完全从人们意识及语言中消失。1990年12月颁布、2008年3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有如下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这个定义改变了过去仅仅从身体上着眼的片面看法,代之以社会心理功能障碍和身体功能障碍为特征,不仅局限于器官的丧失或者不正常,而且包括了精神和智力方面的残疾,全面地概括了残疾人的基本特征,使有关部门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有了比较科学的理解和遵循。《残疾人保障法》里所说的残疾人,主要包括肢体残疾者、听力残疾者、言语残疾者、视力残疾者、智力残疾者和精神残疾者六种。此外还有一些残疾人,一身兼有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残疾,属于综合性多重残疾人。(二)什么是残疾人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是针对残疾人和其他身心障碍者开展的社会工作。它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服务,而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各种环境障碍,重新回归社会生活的专业活动。这种专业化的实务性工作与其他社会工作一样,都必须使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工具和手段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服务。其目的是帮助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