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社会工作的功能第一节社会工作者及其角色一、社会工作者的特征(一)什么是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的要件之一是社会工作者的存在。什么是社会工作者?《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的界定是“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它用从事社会工作和专业两个特征来指认社会工作者,是一个简要的定义。当然,这里主要涉及对社会工作和专业的解释。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指国家或民间社会福利机构或设施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它用工作内容和工作组织的特征来定义社会工作者,与上面的定义相比多加了工作场所的限制,是指那些有组织的社会服务人员。当然,如果用从事社会服务作为社会工作者的本质特’征仍过于笼统,因为社会服务是一个相当开放的概念,它具有多种形式和内涵,即是否所有在社会福利机构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都可称为社会工作者,也值得考虑。在有些国家,社会工作者的身份比较容易确定。这些人一般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获得社会工作的硕士或学士学位,他们在社会福利机构或设施中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并被社会工作专业组织所认可,被雇主认为是社会工作者。在那些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国家,由于有社会工作认证制度,所以社会工作者作为一种社会身份是比较明确的。在我国,社会工作者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1991年7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社会工作者这一概念才开始在民政等部门使用,它是指那些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但由于他们未曾接受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所以仍习惯自称为民政工作者或其他名称。由于我国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培训较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刚公布《社会工作国家职业标准》,至今还没有建立起社会工作专业认证制度,又加之社会工作者的名称是后认定的,所以社会工作者的界限并不清晰。不过根据我国社会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初步界定:社会工作者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的人员。他们是有一定专业知识并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人员。(二)社会工作者的一般特征根据以上界定,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工作者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第一,认同并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在我国表现为有全心全意为受助者服务的思想,不以助人过程牟取私利。第二,他们是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人员,而不是行政官员。他们从事的社会服务工作是其职业或社会生活的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偶尔为之。第三,他们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这些专业方法可能是由国际通则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