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第一章统计法基本问题一、统计和政府统计的概念、政府统计的特征和基本任务统计是一种调查研究活动,或者说是一种认识活动。研究如何进行统计调查研究活动的科学,就是统计学。统计具有综合度量、比较的功能。政府统计:国家机关依法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政府统计的特征有:政府统计的实施主体是特定的或者说主要是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实施;具有强制性‘其结果具有社会共享性。我国政府统计已具备了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我国政府统计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二)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三)实行统计监督二、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法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原则、特点和作用,是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统计法作为规范统计活动的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二)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三、统计法的表现形式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统计法律(二)统计行政法规(三)地方性统计法规(四)统计行政规章四、统计法的作用(一)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二)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首先,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申报统计资料。其次,明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质量。再次,赋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以保证统计资料的提供能够准确、及时和全面。最后,统计法明确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五、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我国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