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henyang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2010年第1期第34卷(总第157期)№1,2010Vol.34General,№157论辅导员在高校突发事件中的作为———以“7·5”事件及甲型H1N1流感为例赵晶晶,侯硕知(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辽宁沈阳110034)[摘要]高校突发事件逐渐增多,在学生工作第一线上奋战的辅导员应了解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在高校突发事件的应对中有所作为。[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辅导员;作为[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450(2010)01-0104-02[收稿日期]2009-09-22[作者简介]赵晶晶(1981-),女,辽宁锦州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硕士。一、高校突发事件的界定高校学生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原因引发的,在高校内部突然发生的,大学生起主导作用的,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的事件[1]。随着高校扩招的不断深入,学生数量有所增加,生源复杂,就业形势严峻,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渗透、颠覆与破坏,导致了高校突发事件相对增多。高校内经常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学生自杀、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学生宿舍或教学楼火灾、食物中毒、学生非法集会或上街游行、社会重大恶性事件的影响及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引起的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解决不好往往会使高校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打断、学校声誉受损、财产设备遭破坏、师生心理受打击等,严重者会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动荡。二、“7·5”事件及甲型H1N1流感对高校的负面影响(一)“7·5”事件对高校的负面影响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此次事件中,乌鲁木齐被毁车辆达260部,其中190部公交车,50多部民用车;受损门面房203间,民房14间,总过火面积达到56850平方米,全市共有220多处纵火点,有两栋楼房被烧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7月6日凌晨发表电视讲话指出,这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事件。在各民族团结坚如磐石的情况下,“三股势力”的煽动袭击一定会遭到各族人民的唾弃,敌人的分裂破坏活动注定要彻底失败。“7·5”事件是社会政治因素引发的对高校产生负面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在校大学生尤其是新疆籍学生在情绪上有很大波动,他们担心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