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教师教育2020年河南省教育学职业法规3主讲:青柠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选)首次施行时间:1986年7月1日修订后实施行时间:2006年9月1日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补充】地位:标志义务教育制度正式确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条【制度概述】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四条【适用对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六条【保障措施】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七条【管理体制】【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为主管理的体制。A.省级人民政府B.地市级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D.地方人民政府小试牛刀第十一条【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单选】《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批准申请的单位是()。A.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B.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C.当地学校、村委会或者居委会D.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小试牛刀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第十二条【免试入学】第十七条【寄宿制学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