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3年第1期*邓凯骅、郝镓骜(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邮政编码:100872,电子信箱:18322377367@163.com。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再思考*———基于跨省份禁令的新证据邓凯骅郝镓骜[提要]本文基于手工搜集2007—2019年我国101家实现了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数据,研究了在2011年跨省份扩张禁令前后,城商行跨区经营的动因及其对风险绩效产生的影响。省、市两级政府财政压力通过影响城商行的跨区经营决策,而间接作用于其经营状况。2011年之后城商行省份内扩张速度明显加快。在考虑到自选择偏差、机制检验和中介效应的基础上,本文研究表明跨区域经营效果在禁令前后以及银行自身特征上具有显著的异质性。禁令颁布后城商行整体风险管理和盈利能力有明显改善。但对于禁令后继续省份内扩张的城商行而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或自身业务拓展实力较弱的银行常面临不良率的大幅上升和资产回报率的显著下降。而实力较强的城商行却几乎可以完全抵消扩张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对于理解城商行经营行为以及防范化解银行系统风险具有重要启示。[关键词]跨省份禁令;跨区域经营;城商行;风险绩效一、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大力推进跨区域经营业务,并逐渐成为城市的标志性金融机构。目前,中国各省、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及各直辖市大多成立了市属城商行。由于城市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当地城商行运作模式和发展程度息息相关(洪正等,2017),各地方政府逐渐对城商行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并更加主动地参与城商行的管理。不同于国有六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的一个显著经营特征是仅限于或主要限于本地区经营,并将吸收到的金融资源(如存款)主要用于服务地方、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市民。随着城商行的不断发展,2006年上海银行率先在宁波设立分行,拉开了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序幕。2006年,银监会(现银保监会)曾放开对城商行跨省份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在2009年出台《关于中小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以鼓励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越来越多的城商行开始实行跨区域经营。但随后不久,城商行分行选址呈现出了过度集中于发达省份、发达城市的特征。很多城商行都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