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第六部分法律与生活专题十三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考点一民事权利与义务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1.什么是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基础篇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要素主体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物债权关系行为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人身利益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民事法律关系温馨提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4.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比较法律保护侵权表现法律责任生命权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非法剥夺生命(致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身体权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侵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和自由健康权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影响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致病)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比较法律保护法律禁止方式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盗用、假冒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名誉权与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与荣誉权侮辱、诽谤他人名誉,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他人荣誉隐私权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以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他人信息易混易错:盗用与假冒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等;假冒他人姓名指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如假冒他人姓名发表作品、缔结合同等。三、保障各类物权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1.物权1)含义及分类: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