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文章编号】1006-3862(2023)01-0018-1018城市发展研究30卷2023年1期UrbanDevelopmentStudiesVol.30No.12023尺度重构视角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试验———以江苏常州武进区为例周畅畅1边防2,*(1.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23;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广东深圳,518055)【摘要】在中央的政策试验强激励和地域特定的尺度政治的共同作用下,地方政府的政策创新机制尚不明确。2015年,江苏常州武进区承担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试点任务。中央的政策目标沿行政梯度“自上而下”层层传递,给予地方政府较大的解读及实施“空间”,自利的、发展导向的武进政府可以“选择性”地执行。另一方面,武进与常州的市县竞争和其不完全的政府权力阻碍了政策创新。武进通过“跨越尺度”,“自下而上”地反馈诉求,积极与乡镇、村集体等建立联盟,实现尺度修复。【关键词】政策试验;尺度政治;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武进【中图分类号】TU982.2【文献标识码】A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220121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22M721662);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2022ZB353);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GXWD20220818020341001)*通讯作者:边防(1989-),男,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乡规划及空间政治。E-mail:bianfang@hit.edu.cn。0引言政策试验是一种政策制定和创新的方式,一般由中央政府指定若干地区率先进行改革尝试,再根据试点经验有选择地将政策措施推广到更广泛的区域乃至全国。2013年起,中央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试验,旨在消除我国长期存在的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将市场机制引入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中。2015年,国务院选择了33个县(市、区)进行为期三年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简称“三块地”改革),并暂时调整了《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管理条例中的冲突条款在试点地区的执行。试点时期经过两次延长,土地管理法也于2019年完成修订,其中取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限制是最大亮点。“三块地”改革的试点选择锚定在县级行政单元,中央政府赋予了试点地区高度的土地管理权限和自由裁量权以激励地方政府突破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瓶颈。现有文献多以地级市为研究对象,中国数量众多、发展路径多样化的县级行政区,却未获得学术重视。同时,地方层面的政策执行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