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获取渠道,识别出适用于焦化厂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并及时更新。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五龙镁业安全管理标准汇编3职责3.1各部门负责识别与本部门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组织学习贯彻。3.2安环科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收集获取;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登记、汇总、传达与更新。4管理内容与方法4.1获取内容4.1.1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4.1.2省部级法规要求,如:省人大、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决定、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4.1.3地方性法规要求,如:市人大、市政府颁布的规章、制度、文件等。4.1.4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如: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非法规性指南、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自愿性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行业协会的要求、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公司或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公司的要求等。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1目的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级安全管理生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3.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相应调整。3.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工段)级。3.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负责人。3.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一般设立专门的安全办、或由专业管理部门作为兼管的常务管理机构。3.5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4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