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与维护制度1.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备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穿孔、铲装、运输、破碎、电气、排水、照明、防雷设施及建(构)筑物等)的建设、使用、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3.1矿山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对本制度的执行。3.2各工段、班组按要求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维护。4.工作程序4.1设备设施建设与验收4.1.1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4.1.2在矿区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1.3各工段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维修部门备案。4.1.4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买进场后,各相应部门负责组织安装验收,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做到资料齐全和准确。4.1.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4.1.6保存设备的技术资料,尤其是与安全相关的信息。4.2设备设施的使用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讲解。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1)操作规程;2)紧急处置程序;3)与任务相关风险;4)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要求。4.2.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4.2.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开、停机操作,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4.2.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工段长和设备主管。4.2.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遭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管理制度,准确填写机械设备的各项运行记录。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工段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矿山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4.2.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4.3设备设施的维护4.3.1应根据评估的结果制定下列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1)穿孔设备;2)铲装设备;3)运输设备;4)排土设备;5)电气设备;6)排水设备;7)照明设施;8)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