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一、范围1、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考核等条款。2、本办法仅适用于发电厂各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二、术语和定义技术改造是为实现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品种结构、节能降耗减排、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改善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而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改进和更新的相关活动。技术改造应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新消耗低、工期短效益好的特点。(新建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内)三、管理组织机构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生产技术科牵头管理,各生产车间应指定专人与厂部生产技术科实行对口、协调管理。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安全科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划分,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相关管理。生产技术科根据技改项目设立评审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评审组由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总工、设备厂长、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设备科科长、专业工程师以及相关车间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组成。各生产车间的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技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厂部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厂技术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四、职责项目申报单位职责:1、各生产车间或检修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国家、行业、公司产业政策及技术经济政策,编制单位内部的技术改造计划。各单位是所管辖范围内所有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技改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行等过程管理。2、负责对本单位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申报立项,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实施方案,报批后1组织实施。3、参加生产技术科组织的项目论证会、图纸审核,配合各相关科室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参加项目所需设备的选型验收、审核确认。4、负责收集、整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的效益和成果进行评价,在运行考核期(一般3至6个月)结束后提交验收报告。5、根据项目验收意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或协调督促实施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6、项目完工后,负责收集整理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编制项目竣工资料交生产技术科资料室。生产技术科职责:1、组织制订有关技术改造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牵头组织编制厂部的技术改造规划。2、收集各单位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做好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根据项目审批结果及厂部资金状况制定下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并监督立项项目的实施。3、负责确定技术改造项目费用和使用具体事项,并对项目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