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按照国家人保部、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一)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二)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注释: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答辩论文。(三)大专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本着淡化论文的原则,自今年起不再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5、医学专科、大学普通班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下同);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