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创新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标杆企业的成熟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1.3本公司的企业创新管理工作,包括本制度的设计、执行、更新由部门具体负责。2、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2.1本制度所指的“创新”,是指广义范围的创新,即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预期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2.2本制度所指的“技术创新”,是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具体包括:(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3、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3.1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研发部、财务部、项目(投资)部、行政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3.1公司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4、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4.1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4.2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4.3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5、奖励标准5.1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25.2公司职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