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餐饮服务和管理的公司,其旗下品牌“XX”经过数年的经营和推广已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现乙方向甲方提出加盟经营“XX”这一品牌的意向,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在充分阅读并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加盟协议,以共同信守。一、特许经营权1.特许经营权的范围甲方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包括:“XX”的注册商标及服务标志、相关产品及制作技术产品包装设计、门店装修风格设计、网络域名、销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及经营模式等上述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2.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开设加盟店,专门提供“XX”品牌的餐饮服务。甲方向乙方颁发《特许加盟证书》并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3.乙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二、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确定与支付(一)加盟费1.单店加盟。甲方根据乙方门店场地面积大小一次性收取加盟费。1.1门店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0万元;1.2门店面积在300平方米—4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8万元;(最佳店面面积)1.3门店面积在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35万元;1.4门店面积在500平方—6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加盟费用40万元;1.5门店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的,产品结构要做较大调整,加盟费用另行协商确定。2.区域代理。“XX”品牌省级代理费为人民币1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XX”品牌地区(市)级代理费为人民币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2.1区域代理在当区域店面正常营业1.5年后,经研究调查,在开设分店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店面位置、消费人群流量、经营资金回笼等)须开设分店或加盟店,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当区域的代理权,前期费用不给与退款,特此说明。(二)保证金1.单店加盟的保证金依据上述加盟费单店面积依次为人民币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等,不计息。2.地区代理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省级代理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三)管理费乙方根据单店营业额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1.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免受管理费.2.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以下,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1.5%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