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员工引进第三章甄选第四章录用第五章担保第六章培训第七章调配第八章考核第九章奖惩第十章活力评估、动态转换第十一章福利、保险第十二章劳动鉴定第十三章请假与休假第十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续签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劳动政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引进第三条公司引进员工按公司的实际岗位与发展需要来确定,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第四条引进员工的标准:(一)管理、技术员工:1.原则要求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原单位成绩出众者。2.能力突出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对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者,优先引进。4.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员工。(二)非管理、技术员工:1.高中以上学历;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第五条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引进工作。除非总经理授权,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招聘。第三章甄选第六条甄选原则: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用相结合。(一)审查:审查包括从业经历、从业态度、能力、业绩、奖惩情况、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办理情况。应聘者试用报到前,应向行政事务部提供下列文件:1、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实);3、人才登记表、岗位试用审批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表、经济担保书、岗位合同书;4、属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应有财务部出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实);5、同底免冠标准照片5张;6、属于调换工作单位的,必须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7、其它必要的文件。(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任选取其中一种。第七条公司员工甄选程序:(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经行政事务部审核,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事务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二)员工甄选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办理审查、考试等人事手续,公司决策层指导核定。(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人员甄选按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第四章录用第八条员工经过甄选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录用后,凭行政事务部内部调令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第九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第十条试用期限:(一)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三个月,非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