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吉林警察学院校园道路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11年9月5日【副本】吉林警察学院校园道路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11年9月5日目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吉林警察学院: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吉林警察学院校园道路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按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45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100,000)。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无(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951号网址:http://ccjsgf.com/电话:0431-88522236传真:0431-88527479邮政编码:1300612011年9月5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张胜男响应2工期1.1.4.3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9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0月26日响应3缺陷责任期1.1.4.51年响应4保修期19.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响应5履约担保4.2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再工程接受证书办法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响应6分包4.3本工程允许分包,详见合同补充条款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