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车辆调度与使用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整合车辆资源,实现平安、经济用车,更好地为电力消费效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是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辆治理平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考核治理标准。第三条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队治理的车辆范围包括集团领导和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消费和工程、物资采购用车等。第四条集团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由党政工作处下辖车队统一治理和调度,并设专〔兼〕职岗位详细负责。第五条调煤车辆由设备物资处〔汽修厂〕统一治理和调度。第六条特种消费车辆〔包括灰场运灰车辆〕的治理仍由汽修厂调度治理,但特种消费车辆在电力集团厂区内施工,停放等必须服从电力集团车辆治理部门的指挥治理。第七条驾驶员包括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以下通称驾驶员〕。专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的专职从事车辆驾驶的公司员工。兼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并经公司车辆治理部门批准,获得准驾证资历的各处室、分公司员工。第八条车辆治理部门在贯彻执行管车必须管平安的同时,必须做好车辆的调度、保养、检修和检审等工作。第二章驾驶员工作标准第九条专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等由集团车辆治理部门治理,兼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由所在处室、分公司治理。第十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配套法规和电力集团车辆平安治理制度平安驾驶。第十一条驾驶员须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能,做到文明驾驶,耐心周到效劳,不以车谋私。学海无涯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保护车辆,平时要留意车辆的保养维护,应经常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对本人所开车辆须经常进展检查,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第十三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充分理解行车道路和路况,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功能是否正常,觉察不正常时,要立即通知车队,按程序及时报修。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兼职司机内部准驾证制度,车辆治理部门会同平安保卫处对所有驾驶员进展经常性平安知识培训教育。车队须每月召开一次平安例会,每季度进展一次平安培训,每半年进展一次平安考核。第十五条驾驶员对本人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证件,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第十六条不开与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开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开平安设备不齐全或机部件失灵的车辆以及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第十七条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