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Sept.2023第5期JournaloftheCollegeofNorthwestAdultEducationNo.5[收稿日期]2023-01-20[基金项目]贵阳学院教改课题“基于‘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金融学专业课程改革研究”。[作者简介]文静(1978—),女,汉族,贵州贵阳人,硕士,副教授,从事经济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是教育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持续的教学改革就没有新时代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开始了大规模的教学改革,特别是近些年来,高校在讨论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以“机械传输式”为主的讲授教学模式被打破,高校教学出现了多元化发展的可喜图景,但由于新的教学方法方式还并不成熟,还没有推动课堂教学的根本性变革,教学模式的僵化依然是制约高校教学质量提升的主要障碍。基于此,笔者试图通过以“讨论式案例教学法”为基础的金融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进一步探索最适切的教学新途径,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贡献绵薄之力。一、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内蕴“讨论式案例教学法”(DiscussionbasedCasemethodmethod)起源于1970年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取得成功后,该教学方法开始推广到医学院、商学院等实践性较强的学院。与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相比,“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在中国也只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学界普遍认为,“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相关案例通过调查、思考、阐释等环节来帮助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提升学生对基本概念与原理的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1]从本质上来说,“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师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使“主体·客体·载体”形成互动链接,实现理论学习、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有机统一。不过,随着“讨论式案例教学法”运用的推广,我国对这种教学方法的误读、误用甚至滥用的现象开始增多,使“讨论式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因此,在与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相比较的基础上,我们有必要对“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价值进行澄清。(一)教学主体的“双元性”教与学的有机结合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内基于“讨论式案例教学法”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文静(贵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贵州贵阳550005)[摘要]“讨论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它具有教学主体的“双元性”、知识传授的“情境性”与教学过程的“互动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