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度报告1/212公司代码:603003公司简称:龙宇燃油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212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独立董事严健军工作原因梅丽君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67,565,919.95元,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172,896,304.71元,2020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05,330,384.7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公司继续启动了第三期回购计划,在报告期内实施了金额为人民币3,509.62万元的股份回购。因此,2020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3,509.62万元。鉴于公司2020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人民币3,509.62万元,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2020年年度报告3/212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管理层经营与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