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06月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因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公司涉嫌虚增利润、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披露违规担保等情况予以事先告知,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0505号),截至本公告日,证监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其他权力机关的立案调查也未有最终结论。公司自收到相关通知以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自查,但目前受限于对虚假业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尚未有最终调查结论,以及公司为非权力机构,公司获取外部资料的渠道和能力有限,导致重述报表所依据的资料完整性存在不足,与资金相关的证据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存在缺陷。特别是‘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归集资金的特殊性,非整体性追溯调整无法还原以前年度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此会给报告使用者在理解上可能形成误导。基于上述事实,公司尚无法追溯重述前期报表,公司2019年会计报表是基于以上情况编制。后续相关事项整体核实后,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存在重大调整的可能性甚至实质性的变化。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负责人冯文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3人员)赵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因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于2019年7月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公司涉嫌虚增利润、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披露违规担保等情况予以事先告知,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0505号),截至本公告日,证监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下达《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