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卷第5期2023年9月Vol.76No.5Sept.2023.069-077DOI:10.14086/j.cnki.xwycbpl.2023.05.006表演性劳动:网红的粉丝运作逻辑及其文化影响闫岩摘要:网红是网络时代的新型名人。他们沿袭了传统名人“被广泛熟知而出名”的基本特征,又因其所成名的网络载体而形成了窄众性、普通性、短暂性三类特质。聚焦职业网红的粉丝运作行为,可以将网红旨在吸引、维护、转化粉丝的行为定义为一种“表演性劳动”,具有表演真实性、表演平凡性和表演亲密性三个特征。这种以名气为导向的表演性劳动逻辑对名人和素人的行为实践都产生了深层影响:一方面,它改变了传统名人的形象展示规则,倒转了名人和粉丝的权力关系;另一方面,它制造出以个体叙述和情感接触为特征的“亲密性公共领域”,影响了普通人参与公共生活的方式和感知。关键词:网红名人;社交媒体;粉丝;劳动;公共领域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5443(2023)05-0069-09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科研项目(MXG202002)网红,顾名思义,是指网络上的红人,或者依赖网络而走红的人。Marwick和Boyd将其命名为“微型名人”(micro-celebrity)[1]。其迥异于传统名人的特点有三:一是窄众性。Nayer认为,网红不是大众的,而是窄众的,是商业、体育、娱乐、文化、政治、医学、法律、美妆、健身、家居、旅行、直播等细分领域都存在的一种影响力只限于他们自己小圈子的名人[2]———尽管他们偶尔也会越界成为主流名人。换言之,网红本身就是“名人”这一产品中的细分门类,他们不追求最大化的市场覆盖,而只需要在窄众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便能实现流量变现。二是普通性。由于其窄众性,网红往往不需要过人的天赋、技艺或成就,不需要经受大众市场的挑剔与检验,只需要粉丝基础扩大到一定规模,就可以在小圈子内成名。如果他们天赋卓绝,技艺不凡,往往可以“破圈”,被主流名人文化所接纳,但绝大多数容貌或才艺有限的网红只能批量复制那些已经成功的个人营销模式来瓜分市场。由于市场的高度同化,卖惨和审丑这类传统明星产业几乎不会涉及的形象定位也成为微名人的常规人设之一。三是短暂性,由于网红的普通性,他们没有卓越的天赋或成就获得长期关注。网红是作为传统名人的替代品而生产的,他们在本质上并不是耐用品而是快消品,其制造工艺本身就包含了“计划性过气”(plannedobsolescence)[3]。如果网红像老牌明星一样长青,就会挤占新网红的市场空间,从而不利于整个网红市场的快速迭代。因此,网红总是速生速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