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23年第08期摘要:课程育人是立德树人的根本路径。科学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能使课程育人目标的实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公安学基础理论》课程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根本”,实施的“主导—主体”教学模式下混合式教学方法,能很好地激发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主导性和学生对知识认知的主体性,提高课程教学育人的实效。该模式下混合式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本课程今后的教学实践中值得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关键词:课程“主导—主体”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方法实践中图分类号:F061.3;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8-193-032019年10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就强调淘汰“水课”,建设“金课”,课程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革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培养出具有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拔萃及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教育部发布该实施意见的初衷就是为了推动高校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落实课程育人的根本目标。课程育人是立德树人的根本路径。课程育人目标的实现与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密不可分。科学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课程中的运用,能使课程育人目标的实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公安学基础理论》课程作为公安类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如何高质量地实现课程育人的目标,需要在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之下,根据本课程的特色、教学对象的具体学情、师资和教学资源环境等,运用“主导—主体”教学模式下混合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兴趣,让学生在自主探究中实现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升和素质的提高。一、“主导—主体”教学模式的涵义及优势“主导—主体”教学模式是指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要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这种新的教学思想来优化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以便培养出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新型人才[1]。该模式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学生为根本”,在教学中通过教师的引导、启发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主动性,通过教师的管理监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避免学生在学习中不偏离教学目标的要求;另外又要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在对知识由浅及深、由表及里地不断追求中实现深度思考和学习,养成复杂思维的自觉和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目前在各级各类学校中采用的教学模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