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山东畜牧兽医山东畜牧兽医山东畜牧兽医2023年第年第年第年第44卷卷卷卷66《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证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张洁1,张利亚2*,姚淑娟2,刘康2(1.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畜牧兽医站,安徽阜阳236000;2.安徽省阜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徽阜阳)摘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是证明动物或动物产品无法定动物传染病的法律凭证,是动物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书证。本文分析动物检疫出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规范动物检疫出证行为,达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的。关键词:兽医;票证管理;问题;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S851.34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7-1733(2023)08-0066-03动物检疫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依据法律规定和规程标准,实施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后依法出具的,同时要加施检疫标志,并对检疫结论负责。因此,《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是一种法定书证和法律凭证,官方兽医的出证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农业农村部多次对《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样式进行完善,出台相应填写规范,就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和规范出证提出具体要求。近两年来,农业农村部在全国推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部分省市试点实施电子出证无纸化,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信息化已呈必然趋势[1]。作为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动物卫生监督从业者,在检疫出证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执行检疫合格标准难、出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结合本人所在地市及基层情况,就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供同行商榷。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及职责基本情况阜阳市作为安徽省畜牧业大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2007年兽医体制改革以后,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2019年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前,市及8个县市区均设立独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拥有66个基层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市县建立“官方兽医+协检员”的检疫监管制度。当前,全市官方兽医326名(其中有协检员身份82名),协检人员290名,其中官方兽医基本属于市、县在编在岗人员,协检人员无编制,他们分布在基层分所,解决了社保、基本工资(当地省级最低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人均2500元左右。以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2022年年度业务统计数据计算:全市基层动监机构承担的任务有年出栏生猪450万头,禽近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