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卷第2期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Vol39No22023年6月JOURNALOFJIAOZUOTEACHERSCOLLEGEJun2023收稿日期:2022-07-03作者简介:陶强强(1992—)ꎬ男ꎬ安徽寿县人ꎬ助教ꎬ硕士ꎬ主要从事对比语言学及句法学研究ꎮ“名物化”论反思———基于语言符号对应性视角陶强强ꎬ丁延海ꎬ田晨旭(亳州学院外语系ꎬ安徽亳州236800)摘要:语言符号的对应性与任意性并无矛盾ꎮ对应性体现的是语言符号内部形式与其意义约定俗成后的一种关系ꎮ传统观点夸大语言符号的任意性ꎬ忽视语言符号对应性ꎬ这有失偏颇ꎮ从对应性看“名物化”论会发现其问题所在ꎬ“名物化”与“名词化”理应存在对应关系ꎬ这是语言“形-义”符号本质的体现ꎮ关键词:语言符号ꎻ对应性ꎻ任意性ꎻ对应关系ꎻ“形-义”符号本质中图分类号:H1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465(2023)02-0017-05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ꎬ学界对汉语词类问题进行了大讨论ꎬ引出了汉语主宾语位置的动词是否名词化之争ꎮ讨论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ꎬ即“名词化”说与“词性不变”说ꎮ持前一种观点的学者认为ꎬ汉语动词在充当句子主语时已经转化为名词ꎬ其经历了一个“名词化”的过程ꎮ“名词化”说的代表人物有马建忠[1]、黎锦熙[2]等ꎮ坚持“词性不变”说的学者则认为ꎬ汉语的动词在充当句子主语时ꎬ词性并未发生改变ꎬ依旧是动词ꎮ代表人物是朱德熙[3]ꎮ随着争论的持续ꎬ部分学者又提出了“名物化”的观点[4]ꎬ认为汉语动词在充当主宾语时有时候已经不是指其行为动作本身ꎬ而是指称“事物”ꎬ即已经“名物化”了ꎬ但是在词类范畴里其依旧为动词ꎮ例如:例1游泳对身体有好处ꎮ例2偷盗是一种违法的行为ꎮ持“名词化”观点的学者认为例1、例2中的“游泳”“偷盗”充当主语后已经由动词名词化而成为了名词ꎮ而持“名物化”观点的学者则会认为这里的“游泳”“偷盗”依旧是动词ꎬ但是在意义上则是指称“事物”ꎮ“名词化”与“名物化”的不同在于:“名词化”这一概念的着眼点为词类范畴ꎬ其关注的是动词转化为名词的过程或手段ꎮ而“名物化”的着眼点是语义ꎬ其关注的是动词的语义变化ꎬ这种变化基本不牵涉词类的转化问题ꎮ从词类范畴转变与否的角度来看ꎬ“名物化”说更趋向于“词性不变”说ꎮ本文首先就“名物化”论相关研究做一梳理ꎬ再引入语言符号“对应性”概念ꎬ最后基于该概念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