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xkjcm.com2023年7月第14卷第13期“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刘淑秀吉首大学,湖南吉首416000摘要: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我国出台并推进实施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在此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日益突出,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缺位、继承主体资格不明、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司法实践争议不断等方面。对此,我国应采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继承主体资格、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措施,以保障农民权益、加快乡村经济发展,最终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中图分类号:D923.2;D9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23)13-26-40引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从“两权分离”转变为“三权分置”,在保留农户承包权的同时推动经营权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激发“三农”发展新活力。但在此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背后所隐藏的经济价值日益提升,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纠纷逐渐增多。而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规定不明晰,容易导致裁判标准模糊、不一。鉴于此,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进行研究的意义重大。1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1.1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概括的方式确定了遗产的范围,规定公民死亡时合法遗留的房屋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商品房适用该条文毫无疑义。乡村自建房屋也属于公民个人合法遗产,无疑属于遗产继承范围。若房屋发生继承,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应当随着自建房的流转而发生变动。但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和我国国情,又决定了其不可能自由流转。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依照遗产范围的规定进行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虽然规定坚持实行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但对于“户”的内涵、外延等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继承的宅基地是否受到“一户一宅”原则的约束也不明确。1.2关于是否可以继承的规定目前,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当中,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做出相应的说明。但也有相关文件对此作出了回应,如《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明确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