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Observation·社会观察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何以可能——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唐子旺邓集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4)[摘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看,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具备实现条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包容性治理高度契合,它的推进从宏观战略上为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预留了发展空间。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智能化分别为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实现提供制度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正因如此,我国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成为可能。[关键词]环境邻避风险;包容性治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3.09.007一、问题提出与视角选择现阶段我国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的“五化共时态”进程中,高度压缩在同一时空下的剧烈社会变迁使得出现各种社会风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虽然我国的社会发展尚未进入乌尔里希·贝克所说的风险社会,但已经进入风险多发期和“阵痛期”。风险已经是工业时代的特征[1],面对多样的社会风险,我国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党必须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2]环境邻避风险治理是风险治理的一种类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各种公共设施的兴建,环境邻避风险已成为当前城市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正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当前这方面的实践探索已经取得较大成就,但是现有模式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管控与回应结合型治理模式是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现有模式,主要存在包容性不够的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探索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新路向,方兴未艾的包容性治理为解决环境邻避风险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可行的思路,其强调主体包容,要求改变以往单一治理主体的局面;强调机制包容,要求有效回应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充分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决策;强调利益包容,要求治理成果平等共享。可以说,包容性治理所具有的多元主体参与、互动合作、成果共享等基本特征与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实践需求是相契合的,其能够有效弥补这一现有治理模式存在的不足,应当成为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路向选择。包容性治理应是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的路向选择。那么,我国环境邻避风险治理迈向包容性治理是否有可能性?或者说包容性环境邻避风险治理在我国有没有实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