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No.22023Sum31Vol.6JournalofPublicSecurityScience2023年第2期公安学研究总第31期第6卷从附属到独立:数据的刑法保护模式构建种政【摘要】数据是集合了非排他性的有体物、潜在的法益可能性和公共利益性的独特法律客体。目前我国刑法是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特殊信息犯罪、网络犯罪和侵财犯罪对数据进行保护的,这是一种附属性保护模式。由于存在数据法益独立价值未受尊重、犯罪构成要件漏洞、与前置法不衔接、司法适用不适应等问题,该保护模式与数据的独立属性相悖。为更好地对数据进行刑法保护,需要构建独立保护模式。构建的总体原则是要尊重数据的独立属性,围绕独立的数据法益严密法网,遵循比例原则,融入数据分类分级制度。首先要从社会现实与法律规范中提炼出独立的数据法益:数据本体法益,即数据的高质性和可用性;数据权利法益,即个人数据自决权和企业数据收益权;数据安全法益,即数据保密性、数据主权、数据利用的正当性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然后围绕数据法益,平衡数据利用与数据安全,增设新罪名群。【关键词】数据法益;数据安全;刑法保护;附属;独立【中图分类号】D914.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5176(2023)02-50-21【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法治体系构建研究”(21&ZD193)【作者简介】种政(1991一),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38)引言在数字时代,数据成为极为重要的生产资源,数据的独立价值凸显。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①等政策性文件,都将数据作为驱动经济社上述文件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以及“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参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4月9日,http://www.gov.cn/zhengce/2020-04/09/content_5500622.htm;《关于坚持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