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期·31·[基金项目]2022年共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基地项目“数字社会广西公共服务创新研究”(桂宣字〔2022〕43号)[作者简介]梁红秀,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副教授,法学博士(广西桂林,541004)。挑战与应对:数字社会公共服务创新的数据风险■梁红秀[摘要]数据风险是数字社会公共服务创新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主要表现为数据意识风险、数据真实性风险、数据安全性风险等形式。有效应对数据风险对于提升公共服务创新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数字社会建设背景下,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强化政府责任,始终坚持公共服务创新围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目的,依靠科学完善的制度建设,有效应对数据风险,提升数字社会公共服务创新效能。[关键词]公共服务创新;数据风险;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式现代化[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616(2023)02-0031-08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手段。在“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1]46已提上日程的背景下,数据必将成为影响公共服务创新走向和成效的关键性要素。数据“为公共服务需求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2],“对于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3],然而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公共服务创新的质量和成效受到负面影响,甚至大打折扣的状况也客观存在。如有学者指出,大数据状态下,“隐私侵权变得十分容易、普遍,行为方式变得更加隐秘,性质更难以确定,后果多样化且程度更严重”[4]。积极应对数据风·32·2023年第2期(第17卷总第104期)险,对提升数字社会公共服务创新实效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数字社会公共服务创新的数据风险的具体表现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社会作用的呈现。科学技术能够服务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但有时也会“表现为异己的、敌对的和统治的权力”[5]。数据风险本质上是科学技术社会作用两重性的现实体现。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数据意识风险数据意识风险可具体分成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其一,数据意识淡薄。表现为对数字社会已经到来的现实认识不足,看不到大规模、多元化、动态性数据在公共服务创新中的关键性作用,不能主动推进数据收集、数据共享、数据分析等数据应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