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审计委员会不能完全承接监事会监事会监督的内容要比财务范围更广泛,这意味着不是有了审计委员会监督就可以高枕无忧,监事会的退出必然使得董事会其他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都需要完善,才能够弥补监事会的退出文/刘凤委公司治理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公司治理本身的动态演进特征。世界范围内没有最优的治理结构,只有所谓的最佳实践,而实践过程也是学习、探索、优化的过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尝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上市公司开始实施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但对于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更适合中国企业,没有人能给出标准答案,只能是先尝试着学习西方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好的做法。监事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比较早地纳入到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当中。监事会制度源于德国基于利益相关者理念下的公司治理实践,通常较大规模公司都存在监督委员会,委员有1/3到1/2来自职工代表。监事会的成立从形式上完善了中国企业治理结构,但实践中由于中德之间的制度差异,使得中国企业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发挥受阻;后续上市公司引入股东利益保护理念下的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独立董事并行的治理模式,是我国向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学习公司治理模式的典型证明,也是中国上延伸阅读026封面报道CoverStory市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建设的必经历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法律、监管配套制度的完善,创建具有中国自身特色的公司治理体系,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现。在公司治理建设过程中,既体现了我们对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局部优化修正,比如2022年公司法的修订;也包含创新性的实践探索,比如将党的领导嵌入到公司治理体系当中。思考中国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改革与发展,我们不应简单地强调就是为了形成所谓的中国特色,而是必须结合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理念的最新发展趋势来理解和把握。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治理理念正发生巨变,更多开始与环境、社会等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股东价值最大化逐步向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方向过渡,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体系的调整必须融入世界公司治理发展体系。202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特别强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会计进行监督,设置了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就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制度变化,对于未来我国公司治理建设发展至关重要。回顾监事会制度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可知,我们对于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