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在新时代城市治理中的应用研究张毓真,牛俊伟(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漳州363000)摘要:城市是当代国家治理的关键场域,而协商民主则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进入新时代,我国城市治理中还存在城市治理体系不够完备、城市治理缺少双向沟通渠道、民众参与城市治理素养不高等问题。完善协商制度建设,增强城市治理创新驱动能力、拓宽协商渠道,加强政府与公众在城市治理中的良性互动、提升协商参与素养,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是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的必由之路。关键词:协商民主;城市治理;治理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4513(2023)-01-32-06收稿日期:2022年05月18日作者简介:张毓真(1996-),女,福建莆田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牛俊伟(1978-),男,内蒙古卓资人,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空间研究”(21XZX024);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研究”(FJ2020ZTB002)。引言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构成,实现城市善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2015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城市”这一字眼首次应用于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中。这进一步强调了发挥人民在城市发展和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而“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因此,考察协商民主与城市治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将协商民主思想落实到城市治理之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市治理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基本遵循。一、协商民主与城市治理的耦合关系协商民主是践行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旨,而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理论在城市中的实际运用,其目标是“人民城市为人民”。由此可见,城市治理与协商民主在价值取向等方面十分契合,二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耦合性,相互嵌入、相互作用。(一)价值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城市治理与协商民主在价值指向上都是“以人民为中心”为追求目标。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划(2014—202)年)》的实施。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