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村级小微权力的图景、场域与规范路径*李辉[摘要]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村级小微权力覆盖资源分配、公共服务、村民自治等多个领域,资源流变、法治根基、组织化建设、文化浸润等非均质性社会基础条件在运行风险和规范难度的双重面向上多元交错,勾勒出村级小微权力实际运行中的差异图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场域投射分析显示,不同行动者的生存心态、资本决定其在小微权力场域中的位置及博弈策略。全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必须贯彻系统思维,以制度确权“正名”,以场域控权“增能”,以乡风塑权“铸魂”,重构有规则、有灵魂的村庄公共秩序。[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路径[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071(2023)01-0047-08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作为法律法规赋予村民自治组织及村干部在“三资”管理、惠农工程建设、优抚安置与社会保障等村务管理中的权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与基层治理效能密切相关。小微权力行使一旦发生异化,便会恶化党群关系、弱化政治认同、消解执政之基,严重掣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1],2022年中央1号文件中关于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等表述同样控权色彩浓厚。显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迈向农业强国的新征程中,加快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晰、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是确保治理有效、避免乡村脱序的当然举措,更是夯实村治根基、牵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的重要抓手。一、文献述评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研究与中国农村的权力格局分布,包括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及社会结构的分化有着最直接的关联,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村集体、基层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重构打破既往的权力格局,小微权力逐渐浮出水面。随着2013年宁波北仑区试点基层“小微权力清单”,2014年宁海县出台《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地方政策层面的实践探索逐渐将村级小微权力引入学术研究的范畴:学界最初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研究聚焦于其与乡村振兴战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