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观察与思考2023年第2期“乡土中国”历来有乡贤、乡绅治村传统,乡贤或乡绅治村是在中国传统的贤能政治演变及影响下形成的传统治理模式,在维护乡村社会秩序中有效地实现了乡村自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型过程中,乡村精英大量流失、内生性治理权威缺位、村庄传统价值观渐趋消逝,使得基层协商民主实践难以深入推进,乡村社会实现有效治理面临诸多困境,这为以新乡贤为代表的乡村精英“回归”提供了可能空间。基层协商民主被誉为“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形式”,提要:新乡贤作为新时代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主体,通过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公益慈善事业、基层建言献策等方式融入乡村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时代意蕴,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助乡兴促共富的重要力量。温州新乡贤工作遵循“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通过“选举+协商”模式彰显出“乡贤型”村干部的鲜明特色,与乡村软治理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相契合,形成丰富的新乡贤助力共同富裕的地方实践经验。由于新乡贤“局外人”身份标签,乡贤组织与村“两委”的职能定位模糊,在共富路上新乡贤作用发挥渠道有限。通过“搭建组织平台—拓展社会资本—长效保障机制”模式,化解新乡贤群体的身份界定和体制认同难题,为新乡贤深度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提供实践路径。关键词:新乡贤基层协商民主共同富裕温州作者付翠莲,女,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政治学博士(温州325035)。新乡贤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助推乡村共同富裕的时代意蕴与实践路径*付翠莲*本文系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点课题“共同富裕的新型城镇化共富探索与实践——浙江龙港案例”(21WH70098-19Z)、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课题“温州市新乡贤助力乡村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探索”(WZRJDZS2021004)的阶段性成果。103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基础和重点。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作为助乡兴促共富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文化发展、经济建设、公益慈善及乡村善治等方面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在村域公共事务治理中通过资政参事、建言献策,能够有效提升乡村社区民众的多元参与和协商共治水平,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独特作用。但目前由于新乡贤“局外人”的身份标签,存在身份融入、体制不认同的困境;此外,当前乡贤组织与村“两委”的职能定位模糊,新乡贤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载体较少,在共富路上新乡贤作用发挥渠道仍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