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纺织品和服装标签标注GB18401代号的说明新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后,有不少企业咨询纺织品和服装标签是否要标注标准年代号的有关问题,现说明如下:在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第5.3条中规定:“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在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第5.3条中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它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根据以上条款,产品使用说明中是否要标注该标准的编号或年代号,并不是强制要求。只要注明了产品的安全技术类别即可认为是符合标准要求,其中安全技术类别分为“婴幼儿用品、A类、B类、或C类”。特此说明。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二○一一年四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