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44-2003入出境船舶卫生监督规程Codesofsanitarysupervisionforentry-exitships2003-05-28发布200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层SN/T1244-2003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长友、邹全意、丁永健、于健、尤明传、朱伟光。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44-2003入出境船舶卫生监督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人出境船舶卫生监督的要求、内容、方法、结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对停留在国境口岸的人出境船舶的卫生监督。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73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722。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船舶各项卫生检查结果应符合人出境船舶卫生监督评价指标(见附录A).卫生监督一般应在船舶办完人境检疫手续靠泊之后、离境之前进行,但对下列船舶应在靠泊后立33.132即登轮监督〔夜间除外):—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尚处在该病潜伏期的;—本航次曾发生有流行病学意义事件的;—人境检疫证签注有卫生管理事项的;—上个航次曾被要求限期卫生整改的。3.3对开往国内其他港口但在本港尚有未完成卫生整改项目的船舶,应及时通知下个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4卫生监督4.1准备—选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查阅船舶检疫档案和国际疫情信息,掌握人境检疫证签注的卫生管理事项;—了解船舶停泊位置、装卸货进度、预定离港时间;—准备监督单证和工具:人出境船舶卫生监督记录表(参见附录B)、封识、工作服、胶鞋、手套、手电筒、镊子、塑料袋、采样器具、微小气候检测仪、摄像(照相)机、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4.2内容与方法4.2.1询问—造船时间、船舶类型、船舶结构和特殊构造;SN/T1244-2003、—本航次发航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