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84-2003入出境霍乱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Codesofsanitationtreatmentforexit-entrycholera-infectedships2003-08-18发布2004-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肩SN/T1284-2003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薛新春、石正平、张升、劳华均.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84-2003入出境霍乱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人出境霍乱染疫船舶卫生处理的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霍乱染疫船舶的卫生处理,人出境霍乱染疫嫌疑船舶的卫生处理也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984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SN/T1275人出境船舶除虫规程要求船舶内不应发现苍蝇、蜚嫌活体。物体表面不应检出霍乱弧菌。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被服行李物品不应检出霍乱弧菌。压舱水余氛量不低于。.5mg/L,且不应检出霍乱弧菌。排泄物、呕吐物、垃圾不应检出霍乱弧菌。应使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审合格的消毒药品。处理过程中应保证安全,防止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防止对船体、设备、行李物品和货物造成危害。33.1323划353.6封39对象霍乱染疫船舶的生活区、饮用水、被服及行李物品、压舱水、排泄物、呕吐物、垃圾、废水、废弃物。程序5.1对染疫人实施隔离,对离船的船员和旅客,从卫生处理完毕时算起,实施不超过五日的就地诊验或留验,具体方法遵照GB15984执行。5.2包围式杀灭船舶内苍蝇和蜚嫌,具体方法遵照SN/T1275执行。5.3对染疫人占用的部位,污染嫌疑部位,实施消毒,具体方法遵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之一执行。5.4对污染或者有污染嫌疑的饮用水,实施消毒后排放,具体方法遵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之一执行。5.5对染疫人、染疫嫌疑人的行李、使用过的其他物品和有污染嫌疑的物品实施消毒,具体方法遵照附录C规定的方法之一执行。5.6对装自霍乱疫区的压舱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