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306-1996前言本标准规定了在产品质量监督时,1.对个别样品的复验;2对监督总体的复检的方法。本标准尚无现成的国际标准可参照;对个别样品的复验这部分内容参考了ISO5725-6K测试方法和结果的精密度第6部分:用于精确度的估计》(Accuracy(truenessandprecision)ofmeasurementmethodsandre-suits-Part6:Useinpracticeofaccuracyvalues);对监督总体的复检这部分内容参考了ISO/CD13447《监督抽样》(AuditSampling).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抽样检查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冶金部金属制品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振凡、马毅林、陈志田、刘文、楚安静、}几湃奇、刘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产品质量监督复查程序及抽样方案GB/'r16306一1996Proceduresandtheplanofsamplingforrepeattestorinspectioninproductqualityaudi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复查程序及抽样方案。当对样品复验时,规定了复验的程序和方法。当对监督总体复检时,规定了以监督总体质量水平(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或以监督总体某质量特性的均值表示)为质量指标的产品质量监督复检程序及抽样方案。其相应的错判风险-0.05,漏判风险口=0.10.当对样品复验时,本标准适用于被检样品的测试结果的误差服从正态分布(标准差已知)的情形。当对监督总体复检时,本标准仅适用于分立个体的情形,不适用于散料。当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监督总体质量水平时,监督总体量N应大于250且总体量与样本量之比应大于10,即N/n>10。当监督总体量不超过250,但总体量与样本量之比大于10时,则由本标准检索出的抽样方案是近似的,应慎重使用。也可按GB/T13264中规定的方法确定抽样方案。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23.3-1981钢铁及合金中磷量的测定GB/T3358-1993统计学术语GB/T6583-1994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术语GB/T8054-1995平均值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GB/T10111-1988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T13264-1991不合格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3定义、符号为了制定本标准,除应用了GB/T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