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DB21/T1377—2005花生病虫安全控害技术规程2005-07-01发布2005-08-01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1/T1377—2005I前言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植物保护站。本标准起草人:项亚平、王文航、朴春树、马辉、张万民、姜策。DB21/T1377—20051花生病虫安全控害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花生病虫安全控害的原则、农药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花生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9137大气污染浓度限值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术评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健身栽培通过选用抗、耐病虫品种,轮作倒茬,培育壮秧,科学灌水和施肥等一系列栽培管理措施,提高花生本身抗病虫和抗逆能力,预防或减轻病虫害发生的方法。3.2安全控害在健身栽培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合理的农业、物理、生物、生态等防治措施与规范的化学防治技术,把病虫草鼠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之下,将农药等有害物质在农田环境及花生产品中的残留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水平内,使其对生态环境以及包括人畜、天敌在内的非靶标生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法。3.3生物防治利用有益生物和其天然的代谢产物防治花生病虫害的方法。3.4物理防治根据病虫对某些物理因素的反应规律,利用物理因子防治病虫害的方法。3.5生态防治利用寄主与有害生物对环境条件要求的差异,创造一个有利于花生生长而不利于有害生物繁衍的环境条件,从而达到防治病虫害目的的方法。3.6化学防治利用化学药剂的毒性来防治病虫害的方法。4产地环境花生田周围1km内不允许工矿等“三废”污染源存在。大气要求按GB9137执行。土壤应符合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类二级标准,并要求土壤肥沃,适于花生生长。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5生产管理措施5.1选择地膜DB21/T1377—20052选用线性聚乙烯微膜或除草膜,厚度0.008mm,幅宽85cm~90cm。5.2整地选择土层较厚的地块,秋作物收获后,秋耕或冬翻20cm~30cm,耕后耙地保墒。5.3种子选用与处理应选用高产、优质、抗病、适应性强、商品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