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YSY0001S—2019221714S-20192019061620220615**Q/TYSY备案号:221714S-2019有效期至:2022年06月15日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YSY0001S-2019人参酒(配制酒)2019-05-10发布2019-05-25实施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发布Q/TYSY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由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振宇。Q/TYSY0001S-20191人参酒(配制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为基酒,加入人参(5年及4年生人工种植)或加入经提取分离汁,添加或不添加枸杞、大枣,经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而成的人参酒(配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5009.48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法GB/T18672枸杞GB1978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24694玻璃容器白酒瓶GB/T26150免洗红枣GB/T27588露酒NY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基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3.1.2人参: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附件的规定,为5年及4年生人工种植,并符合DBSQ/TXDQ0001S-2018222/024的规定。每100mL产品添加人参0.7g。3.1.3枸杞应符合GB/T18672的规定。3.1.4大枣应符合GB/T26150的规定。3.1.5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外观淡黄色至棕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