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18发布Q/TFZ唐山方舟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FZ0002S-2019代替Q/TFZ0002S-2016干制水产品唐山方舟食品有限公司发布09.03.042019-6-18实施备案号:13177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8月15日有效日期:2024年08月14日Q/TFZ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参考了行业标准SB/T10379《速冻调制食品》,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替代并废止Q/TFZ0002S-2016《干制水产品》。本标准与Q/TFZ0002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理化指标增加了过氧化值指标及其检测方法;——理化指标删除了组胺指标及其检测方法;——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要求;本标准由唐山方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方舟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丛岭、陈飞、肖月娟、田芸、田英、郑艳美、卢紫薇。本标准于2019年6月18日再次发布,由唐山方舟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史素艳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TFZ0002S-2016《干制水产品》。Q/TFZ0002S-20191干制水产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制水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冷冻鱼类(水晶鱼、虎头鱼、面条鱼、梅童鱼、海鲶鱼)、虾类(南美虾、东方虾)、贝类(杂色蛤、文蛤、白蛤、黄蚬子、螠蛏、扇贝、海螺)、头足类(章鱼、鱿鱼)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清洗,用食用盐水短时蒸煮(或不蒸煮),热风烘干(70℃-85℃),冷却,添加或不添加经搅拌的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调和油、香辛料(辣椒粉、孜然粉、姜粉、花椒粉、八角粉、丁香粉、桂皮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几种调味,包装,冷冻工艺制成的干制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