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RLQ/RL0015S-2019代替Q/RL0015S-2016谷物粒(粉)2019-05-01发布2019-05-30实施东莞市日隆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190230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4日Q/RL0015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是对Q/RL0015S-2016《谷物粒(粉)》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Q/RL0015S-2016同时废止。本标准与原Q/RL0015S-2016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修改了适用范围,取消了产品分类;——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理化指标——明确了产品为非即食,取消了微生物指标;——修改了保质期要求。本标准由东莞市日隆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志超。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RL0015S-2016。本标准适用于东莞市日隆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生产企业,其企业具体名称及地址如下:名称:东莞市日隆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六区民昌路七巷2号。名称:东莞市日隆食品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六区民昌路七巷55号1-4层。Q/RL0015S-20191谷物粒(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粒(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麦、青稞、粟、高粱、黑麦、燕麦、莜麦、荞麦、藜麦中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粉碎(或不粉碎)、熟化、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的谷物粒(粉)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500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