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TC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TC0010S—2021熟制水产品(鱼、虾脆片)2021-01-28发布2021-02-28实施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FJTC0010S—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国家有关规定,微生物指标依据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文件于2021年01月28日发布。本文件由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少坡。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0010S—20211熟制水产品(鱼、虾脆片)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熟制水产品(鱼、虾脆片)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鲜(冻)鱼、虾肉为主要原料,小麦粉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植物油、酱油、冰糖、白砂糖、海藻糖、果蔬粉、坚果粉、食用盐、味精、香辛料、复合调味料、水产调味品、鸡蛋、乳粉、淀粉、D-异抗坏血酸钠、山梨酸钾、食品用香精,经原料处理、配料、打浆、成型、烘烤、冷却、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熟制水产品(鱼、虾脆片)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5小麦粉GB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