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德尔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JDE0003S-2022三七茎叶饮品(植物饮料)2022-11-14发布2022-12-29实施镇江市德尔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发布Q/ZJDEJSQB备案编号:322798S-2022备案日期:2022-12-28Q/ZJDE0003S—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贯彻执行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有关规定。本文件规定指标铅(以Pb计)≤0.2mg/L,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的规定铅(以Pb计)≤0.3mg/L。本文件起草单位:镇江市德尔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平。本文件于2022年12月首次发布。JSQBQ/ZJDE0003S—20221三七茎叶饮品(植物饮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三七茎叶饮品(植物饮料)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水、干制三七茎叶加工成的三七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乳酸乳球菌乳亚种、金银花提取物(5%绿原酸)、改性大豆磷脂、柠檬酸、磷酸氢二钠、β-环状糊精、甘草酸铵、聚甘油脂肪酸酯、吐温80、微晶纤维素、纤维二糖酶,经调配加工、离心分离、灌装、灭菌、包装而成的通透无沉淀、杀菌型的三七茎叶饮品(植物饮料)(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GB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甘油脂肪酸酯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1886.2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改性大豆磷脂GB1886.2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甘草酸铵GB1886.3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二钠GB1886.3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