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YLS0004S-2019223235S-20192019110920221108**Q/YYLS备案号:223235S-2019有效期至:2022年11月08日榆树市于雷酿酒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YLS0004S-2019玛咖配制酒2019-10-19发布2019-10-19实施榆树市于雷酿酒有限公司发布Q/YYLS0004S-20191玛咖配制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玛咖,经浸泡、过滤、调制、灌装、灯检、包装而制成的玛咖配制酒。该产品属于配制酒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T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1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卫生规范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T20821液态法白酒GB/T23544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24694玻璃容器白酒瓶GB27588露酒GB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1年第13号新食品原料玛咖粉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YYLS0004S-20192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蒸馏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3.1.2食用酒精应符合GB31640的规定。3.1.3玛咖粉无霉变、无变质,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玛咖粉添加量为每100ml产品添加玛咖粉3g,玛咖粉食用量≤25克/天。3.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无色至黄色GB15038组织形态澄清,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淡雅的玛咖特有香气和酒香,香气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