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C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300.9—2017代替GBZ/T160.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Determinationoftoxicsubstancesinworkplaceair—Part9:Chromiumanditscompounds2017-11-09发布2018-05-01实施GBZ/T300.9—2017I前言本部分为GBZ/T300的第9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Z/T160.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铬及其化合物》。本部分与GBZ/T160.7—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铬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主要起草人:钱位成。——六价铬的溶液吸收-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主要起草人:叶能权、黄振侬。——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分别测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主要起草人:徐伯洪、肖宏瑞。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019-1995;——GB/T16020-1995;——GBZ/T160.7—2004。GBZ/T300.9—20171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1范围GBZ/T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溶液吸收-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三价铬和六价铬分别测定法。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铬及其化合物(包括三氧化铬、铬酸盐和重铬酸盐等六价铬化合物以及三价铬化合物)浓度的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210.4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3铬及其化合物的基本信息铬及其化合物的基本信息见表1。表1铬及其化合物的基本信息化学物质化学文摘号(CAS号)元素符号/分子式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铬(Chromium)7440-47-3Cr52.0三氧化铬(Chromiumtrioxide)1333-82-0CrO3100.0铬酸盐(Chromates)—CrO42-—重铬酸盐(Dichromates)—Cr2O72−—4铬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4.1原理GBZ/T300.9—20172空气中的气溶胶态铬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