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QC/RY025-2002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商用饮食电器安全)受控状态:受控受控编号:发布2002/11/05实施2002/11/1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前言为了保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特殊要求。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起草人:夏晓立何东达赵家瑞本特殊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CQC/RY025-2002商用饮食电器安全特殊要求修订:2版号:1修订日期:2004-3-15第1页共51页1.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商用饮食电器,包括:商用电深油炸锅;商用电蒸锅;商用电煮锅;商用单双面电热铛;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商用多用途电平锅。本实施规则必须与《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试用)》一起使用。2.认证申请2.1申请单元划分2.1.1原则上按产品品种、型式、规格的不同划分申请单元(见附件1)。2.1.2原则上按申请单元申请认证。同一制造者、同一产品,同一生产场地可作为同一个申请单元。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相同产品只做一次型式试验,试验报告中应明确标明所试验样品的生产场地和其他生产场地。2.2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等;2)元器件和非金属材料清单;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差异的文字说明和图片;4)其他需要的文件。3.型式试验3.1型式试验的送样3.1.1型式试验的送样原则型式试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型式试验。根据需要,申请单元覆盖的其他产品需送样做补充差异试验。当申请整机安全认证时,整机内的安全元器件随整机一起送样,其中未经安全认证的元器件,需对其涉及整机安全的主要项目进行试验。3.1.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CQC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1CQC/RY025-2002商用饮食电器安全特殊要求修订:2版号:1修订日期:2004-3-15第2页共51页整机产品和安全元器件的送样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3的规定。3.1.3样品及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相关资料存于检测记录中。样品按CQC有关规定处置。3.2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3.2.1检测标准认证检测依据的标准见附件1的规定。3.2.2检测项目商用饮食电器安全认证的型式试验检测项目,包括产品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