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B43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102-2009放养鸡场建设规范2009-06-17发布2009-07-02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1.rrn_督局发布DB13/T1102-2009前言本标准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忠华、郑长山、李英、谷子林、魏占永、刘军峰、孙凤莉、魏振英、王景顺、吴秀楼、董兵、刘亚娟、白振川。DB13/T1102-2009放养鸡场建设规范1范困本标准规定了放养鸡场址选择、规划布局、鸡舍建筑、附属设施、附属设备。本标准适用于放养鸡场的新建和改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安全处理规程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放养育雏结束后将鸡群散养于果园、农田、林地、山场及草场等具有野生饲料资源场地的饲养方式。4放养场址选择4.,环境质量符合NY/T388的规定。4.2水源充足,水质符合NY5027的规定。4.3与交通主干线及村庄的距离不低于1000M.4.4放养场地有放养鸡可食的野生饲料资源如野草、昆虫、腐殖质等。4.5不适宜建场的地区:水源地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区、发生重大动物传染病疫区,其它畜禽场、屠宰厂附近,候鸟迁徒途径地和栖息地,山谷洼地易受洪涝威胁地段,退化的草场、草山草坡等。5规划布局5.1场区规划5.1.,放养场设有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各区功能界限明显。5.1.2生活管理区位于场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处及地势较高处,包括办公室和生活用房。5.1.3生产区位于生活管理区的下风向处,主要包括育雏区和放养区,依次建有饲料库、蛋库、雏鸡舍和放养鸡舍。5.1.4无害化处理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的地势低洼处。5.2放养场规模5.2.1放养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公顷。DB13/T1102-20095.2.2根据表1计算出合理的育雏舍面积。表1雏鸡的饲养密度单位:只//m2周龄立体笼养平面育雏1^-260-7525-303-440-5025^-305^-627-3812-205.2.3根据放养区面积、植被状况,参考表2计算出放养鸡规模。一般每一鸡舍(棚)容纳300500只的产蛋鸡或500只的青年鸡(5-8只/m2)。根据放养鸡规模和建筑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