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稿2023年第16期———以首家“A拆A”上市公司为例*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项目编号:20BGL089);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8YJA630004、15YJA630093)阶段性研究成果。①除了“A拆A”形式,还有“H拆A”和“其他境外拆A”(即美国、新加坡、日本等上市公司分拆至A股上市)两种形式,占比分别为31%和5%。1+1>2:分拆上市独立性与价值效应研究*陈明晖1曾爱民2(通讯作者)王竹青1(1.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03;2.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摘要:自2019年我国资本市场允许“A拆A”上市以来,意愿分拆企业数量迅速增加。随着分拆上市政策日趋完善,其对分拆上市企业独立性的要求日益严格。文章基于首家“A拆A”物产中大分拆物产环能案例,分析企业如何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及机构等方面增强独立性以达到分拆上市目的;进一步研究发现,物产环能分拆上市后,保持独立性能够在资金、资产、经营和治理等方面对经营绩效产生积极影响,且在估值和资本市场上对物产中大集团产生“1+1>2”的价值效应。文章结论以期为境内意愿分拆上市的企业提供增强独立性的经验启示,并为监管机构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提供参考。关键词:分拆上市独立性物产环能经营绩效企业价值一、引言分拆上市作为资产重组手段在欧美西方国家较为普遍,而国内对“A拆A”分拆上市一直持有保守态度,缺乏相关制度规定。直到2019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才为上市公司在境内A股市场分拆上市开启了绿灯。2020—2021年,发布公告意愿到A股市场分拆上市的公司达到165家,其中大部分为“A拆A”形式,占比达到64%①。从行业分类来看,上市公司及其拟分拆子公司主要从事新兴制造业,如电子半导体、计算机、电子设备、通信、新材料和医药类等行业。然而,2022年,不少企业陆续公布终止、撤回分拆上市的消息,相比于2020年有61家企业筹划分拆上市事宜,2022年仅有15起相关案例,筹划分拆上市的企业数量呈大幅递减趋势。这主要是因为2022年1月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统一规范了境内外的分拆上市规则,尤其对分拆上市的独立性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分拆上市必须达到“五独立”,使得近年来因独立性不达标而分拆上市失败的企业占比大增。那么,企业应如何增强独立性以达成分拆上市目的?以及分拆上市后,保持独立性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