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民法典2023.16楚天法治143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王佳佳(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贵阳550025)【摘要】调解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院通过调解制度可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和维护司法公正.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更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和正义,及时发现调解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尽快完善是很有必要的.【关键词】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解决纠纷一、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概述我国的传统思想一向是“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很多人都有“厌诉”的心理倾向。因此,调解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直贯穿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的争议平等自愿地进行协商,最后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制度。(一)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含义民事诉讼调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审判人员积极主动地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之上,是法院行使其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其处分权而相结合的产物。(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贯穿于民法体系的始终,《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必须自愿,不得强迫。”自愿包括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前者是指必须依据当事人的意愿进入调解程序,法院不能依靠其强制力去启动调解程序。后者是指经过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当事人,但是调解机构可以对调解协议提出建议供当事人参考,但仅限于参考。自愿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有利于当事人更好地履行调解协议,因为当事人通过平等自愿的方式达成的协议在执行层面上更加容易,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要严格遵循证据规则,在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进行调解,分清是非曲直,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